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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温州大学研究生“泰隆之星”奖学金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3-11-09   编辑: 梁家琳   阅读:[ ]次

各研究生: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助力我校培育优秀人才,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2023年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在我校捐赠设立“泰隆之星”奖学金,现将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爱国和爱社会主义相统一;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

4、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同等情况下,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优先;

7、读研期间曾获得学业一等奖学金(不包括新生奖学金);

8、同等情况下,在校期间科研表现突出者优先。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需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后获得,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国内刊物以纸质见刊为准,国外刊物以网络见刊为准,其他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9、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至多获评一次“泰隆之星”奖学金,已获评者不得参评。

三、奖励金额和评选名额

1、奖励金额:5000元/人。

2、评选名额:研究生2人,每个学院可推荐1人参与联评

四、申请流程

1、申请及初审

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并于11月10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417884933@qq.com,邮件以“班级+姓名+泰隆之星奖学金”命名,纸质版材料交至10B222梁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风采录素材(附件3)和个人照片(照片命名为:姓名+学院)。

纸质版材料:《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学院评审、推荐候选人

3、复审:研工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审,组织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与最终评选环节。

4、终评:学工部、研工部和“泰隆之星”奖学金捐赠方代表组织召开评审会,候选人进行公开展示(PPT汇报等形式),限时5分钟,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材料。

2、学生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请学院做好审核工作。

六、专属福利

1、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可链接泰隆银行为奖学金获奖者提供直接进入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机会,若实习表现优异可获得泰隆银行次年校园招聘“免试录用卡”,直接录用为“菁鲤计划”培训生;

2、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可链接泰隆银行为奖学金获奖者提供泰隆银行次年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

3、奖学金获奖者可选择获得泰隆银行“泰隆之星”专属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专属卡权益标准为准);

4、奖学金获奖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推荐,公益项目参与,志愿者补贴等利好资讯共享。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老师,电话:0577-866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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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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