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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年青山慈善基金会温州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3-10-31   编辑: 梁家琳   阅读:[ ]次

各研究生:

为支持研究生资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和激励他们刻苦钻研、立志成才,青山慈善基金会拟对我校在科研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资助对象进行专项支持。现启动助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参评范围:申请人必须为入校后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特别困难优先考虑。

2.奖励标准:全校拟推荐20个名额,每生5000元,我院有4个拟推荐名额

二、参评条件

1.成绩要求:入校后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3级新生不做成绩考核)。

2.科研要求:在校期间科研表现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专利,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者在教学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相关专业领域取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等。

3.成果认定要求: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需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后获得,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国内刊物以纸质见刊为准,国外刊物以网络见刊为准,其他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4.已获得青山研究生助学金者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申报:学生向学院申请,按要求规范填写《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个人救助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各同学于11月2下午3点提交材料至学院学工办,电子材料以“班级+姓名+研究生青山慈善助学金”命名发送至:1543748648@qq.com,纸质材料签字后交至10B222梁老师处。

电子材料:拟推荐人选《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个人救助申请表及个人材料》(附件3)、《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电子版风采录素材(附件5)。

纸质材料:拟推荐人选《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个人救助申请表及个人材料》(附件3,纸质材料要和电子材料排序一致)。

2.学院评审。

3.学校审核、公示:研工部对受助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青山慈善基金会。

4.青山慈善基金会审定、发放助学金:青山慈善基金会按照学生家庭经济、科研成果等情况审议决定资助名单,发放助学金。

四、其他要求

1.学生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请学院做好审核工作。

2.获奖的同学需根据个人经历、科研成果、学习经验等方面进行分享,研工部将以视频、讲座、沙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联系人:梁老师 0577-866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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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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