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通知,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2022-2023学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参评。
二、资助额度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评选名额分配
我院共有55个名额。
四、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内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1.个人申请(即日起至10月23日)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23日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填写方法请查看《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内)。
2.学院评审(10月23日至10月28日)
3.学院公示
学院将初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结束后送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发文。
六、材料报送
各班级以班级单位于10月23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交至10B222梁老师处,电子版《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shxyshxlb@163.com,邮件以“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命名。
七、其他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
2.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破坏表格格式,双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申请表后面的样表。
3.在他校交流时间超出一学年(含一学年)的交换生,不纳入本年度评选范围;交流时间为一学期的交换生,以我校成绩作为评选条件进行参评。
4.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到9月29日),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5.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班级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梁老师,办公室:10B222,联系电话:0577-866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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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