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届(春)拟毕业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现就2021届(春季)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请生命与科学学院相关人员认真审查每位拟毕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包括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学位英语成绩、科研成果等各个环节,然后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复核。
二、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
本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把关,确保毕业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生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指导工作。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均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阅。论文提交盲审前导师应对研究生的论文进行最后审定,撰写评语,并作出是否送审的决定。对未能达到学位水平要求的论文,按规定做延期处理。论文送审前须经过学位论文不端检测系统的检测,对文字重复率较高及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不予以送审。
研究生根据专家评阅意见和导师建议对毕业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确认论文修改完成后,方可准许答辩。具体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包括答辩日程、校外专家的聘请等。答辩的相关程序依照《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实执行。
三、学位授予
论文答辩结束后,本学院会尽快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对学位申请者是否授予学位,然后按学校统一安排,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四、时间安排
盲审论文提交时间:2020年12月16日前
论文评阅阶段: 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20日
学院答辩资格审查:2021年1月22日前完成
论文答辩阶段: 2021年3月12日前
学位材料审核及授予阶段:2021年3月15-3月25日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暂定3月23日
五、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答辩前一周,拟毕业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管理网站在学位申请处填写信息,下载《硕士学位申请书》、《答辩申请书》以及《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填写后交由学院教学科。学院及时在管理系统做答辩资格审查认定。
2.学院将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相关信息,并提前一周,将答辩具体事宜(包括时间、地点及需注意事项等)通知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3.学院将提前三天,在校园内以海报形式以及通过网站公布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姓名、答辩人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等)。
4.学院将于答辩前三天,准备好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书等答辩用材料。
5.拟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前一周,向各学位点递交《答辩申请书》、《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各一份,《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以及学位论文若干本(具体印刷份数由各学位点自定)。
六、答辩后上交材料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后,学院将有关毕业与学位授予的材料(清单见附件3)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并将本学院毕业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提交研究生院(附件2,纸质版)。
七、其他
1.请拟毕业研究生在论文盲审前填写、上传补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有应填信息(包括开题、中期考核、实践环节、学术活动等),答辩前补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有应填信息(包括学历生基本信息、发表论文、答辩有关内容等),学院将及时对相应阶段所有信息进行审核。
2.相关表格材料可从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及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管理系统操作文件从QQ群文件中下载。
3.其他相关未尽事宜,按照《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执行,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附件3:研究生毕业离校前上交存档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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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