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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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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3-05-15   编辑:       阅读:[ ]次

各系主任、任课老师:

根据教务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期末考试做如下安排:

一、考试日期

根据校历表本学期上课时间到2013年6月28日结束,考查课程在停课前考毕,非毕业班集中考试课程安排在2013年6月29日至7月5日。

二、试题要求

1.所有多位教师参与同门课程(课程代码相同)教学的课程,均应统一出卷。

2.必修课须拟两份份量、难度相当的试卷并提供标准答案;任选课可拟一套试卷及其标准答案;以论文等形式考试的课程要有考试内容及其评分标准。

3.试卷必须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查找路径:学院网站——本科教育——表格下载)电脑出卷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AB卷)、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每份试卷应附上《试题审批送印卡》、《温州大学考试命题审批表》,填写后由系主任审核,签名。

三、考试课程具体要求

1.必修课必须由学院集中统一安排考试;

2.任选课既可由学院集中统一安排,也可自行安排(但要在停课前考毕);

3.请各任课老师在6月5日前将集中考试材料交给系主任;系主任在6月10日前将本系集中考试的课程反馈给教学科;不是集中安排考试的老师,至少要在考试前3天将需要印制的试卷交到教学科,否则自己去北校区文印室送印。

四、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

1. 课程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不低于30%。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计分,考查课程和实习成绩按五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没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在备注栏填入缓考、旷考或作弊等情况说明。

温馨提醒:请不要在“总评成绩”栏中填写非成绩字符,如:旷考、作弊、免修等,请在“备注”中选择相关字符(旷考或缺考)填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需录入,违规违纪的课程考试成绩暂录入系统,待学生处处理意见发文后,再由教务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成绩。

2.试卷整理存档:任课教师将纸质成绩材料签名(所有手工填写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后,于放假前送交教学科,材料清单如下:

①按学号排好的试卷及监考记录表、考生名单;

②成绩登记表3份;

③记载平时成绩的教学班点名册1份;

④考试分析报告1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文春;电 话:662346;邮 箱:fanwenchun@wzu.edu.cn

教学科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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