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教育 > 通知公告
关于我院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5-12-17   编辑:       阅读:[ ]次

各专业负责人、任课老师:

根据校历表本学期教学时间到2016年1月18日结束,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校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1.必修课必须由学院统一安排考试,有特殊情况的请在12月18日前报教学科。

2.任选课既可由学院统一安排(请在12月18日前报教学科),也可自行安排(但要在1月11日前考毕)。

二、考试组织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学院两级负责。教务处做好全校公共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统一安排全校公共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场地,制作详细的考试安排表;开课学院负责出卷、试卷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监考老师安排和指派各课程主考教师。各学院于2015年12月16日-12月22日统一在教务系统内安排公共课监考教师和专业课(主干课)考试,并将公共课主考教师安排表报教务处。另由各学院于2015年12月28日前汇总上交本学院学生申请缓考、跟班重修提前考的申请表,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南校区行政楼408A室程老师,778096)

三、试题要求

1.所有多位教师参与同门课程教学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均应统一出卷。

2.所有课程按大纲要求须拟两份份量、难度相当的试卷并提供标准答案。试卷必须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电脑出卷,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AB卷)、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

3.每份试卷应附上《试题审批送印卡》、《温州大学考试命题审批表》,填写后必须经院专业负责人与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签名、盖印。所有试卷均交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做好核对工作。

4. 请各任课老师在2015年12月27日前将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材料交给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在2015年12月31日前试卷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送交教学科。

四、成绩录入

《温州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各考试(查)课程的任课教师于考后五天内,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不少于30%,需有原始材料作凭证)评定学生学期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计分,考查课程按五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教育实习成绩分教学和班主任两门各按五级制评分,专业实习成绩按五级制评分。

没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在备注栏填入缓考(包括公共课)、旷考或作弊等情况说明。但不要在“总评成绩”栏中填写非成绩字符,如:旷考、作弊、免修等,如有需要请在“备注”中选择相关字符(旷考或缺考)填入;旷考或缺考的学生成绩请输入0 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需录入,违规违纪的课程考试成绩暂录入系统,待学生处处理意见发文后,再由教务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成绩。

成绩录入系统在2015年12月5日08:00开放,到2016年1月22日20:00关闭,从2016年1月22日23:00起开放给学生查询成绩。

因此,请任课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规定时间前录入成绩,以免影响学生及时查看,耽误学生补考重修考试准备。

五、试卷归档:

任课教师将纸质成绩材料签名(所有手工填写处必须用黑色笔填写)后,于放假前或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送交教学科,材料清单如下:

①按学号排好的试卷及监考记录表、考生名单;

②成绩登记表3份;

③记载平时成绩的教学班点名册(平时成绩中必须有考勤、课堂表现、作业情况三项)1份,

④考试分析报告1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文春;电 话:662346;邮 箱:630610473@qq.com

附件1:温州大学考试、考查试题审批送卡.doc

附件2:温州大学考试命题审批表.doc

附件3:温州大学试卷纸.doc

附件4:温州大学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doc

附件5: 温州大学学生跟班重修提前考试申请表.doc

附件6: 温州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doc

教学科

Baidu
sogou